奔驰gl350信息
近日报载,中央国家机关“协议供货汽车厂商名单”公布。宝马、奔驰两大品牌首次进入该名单。这意味着,中央国家机关今后可招标采购宝马、奔驰汽车作为公务车。
于是,关于公务用车是否应如此骄奢淫逸的热议自此展开。
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再次被炒的冷饭。高档车竞相参与政府采购早在2005年就已经如火如荼。据笔者检索,国产宝马早在2005年就进入沈阳市政府的采购目录,而国产奔驰早在2007年便已经被列入财政部和当时的环保总局的采购清单。
严格地讲,不同品牌的车辆参与原本由某家国企包揽的采购市场,本是一件好事,而且随着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跳跃式发展,十五年前定下的只够采购奥迪车的价格如今能置得起宝马、奔驰,也合情合理。
但是,为何此则新闻仍让看客们啧啧一番后发上一通牢骚。
其原因可能有二,其一为此事勾起百姓心中对那场以失败告终的公车改革的回忆,小小的公车改革的失败折射出了改革的不易,也反映出普通民众对深化行政改革的迫切愿望;其二,在绿色当头的年代,人们对政府采购逆潮流而动,豪掷公款以大排气量、大体积车为主为荣的做法的不屑与不解。
公车泛滥之弊已无须赘述,对此有关部门也心知肚明,15年前有人算过一辆公务用车的开支相当于40个下岗工人的收入,于是1995年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使用及管理的规定》引发了自上而下遍地开花的公车改革。但热热闹闹十几年后,这场茶杯里的改革也基本陷于停顿。
对此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解释为,因为缺少外部监督,于是每逢削减社会福利的改革往往兵贵神速,而遇到削除行政权力时往往动作变形,公车改革最终成了公务员以汽车补贴的形式变相加薪。
2007年11月26日出版的《中国县域经济报》曾对中原某县的公车改革失败作过案例式解剖,其最终结论也是:在公共资源的分配、管理上,行政权力过大,而公众的监督、制约力量又过于薄弱。
客观而言,政府采购制度的出台是一种行政机关自我约束良好愿望的体现,但在实际操作上却不尽如人意。历次全国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联席会议上,都有与会者向记者抱怨,公车采购,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总而言之,汽车经销商们认准了政府采购是块肥肉,而缺乏自我约束内驱力的政府往往也真的半推半就遂了人家的心意。
究其原因,首先由于制度设计本身不完备,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一直是由法律、若干财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缺少承上启下的行政法规层面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法出台六年,至今却无操作细则。其次在于采购机关地位暧昧,多数采购机构设置不规范,不仅缺少明确的法律地位,而且超过70%的地方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两块牌子一队人马。再次则是预算执行的软约束,财政部驻陕西专员办的一份分析报告便直指地方政府预算对采购行为的约束流于形式。
对我等庶民而言,政府采购宝马、奔驰,是否存在富贵而骄的问题,只是一个道德层面问题,不必深究。
我们最亟待行政机构给予解决的问题是,尽可能使公共采购行为透明化,从而化解公共行为信息不对称的症结,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才能逐步消除公众对其自我监管能力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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